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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救人受傷后与学校对簿公堂 学校拒協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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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辉仔1982
时间:
2014-12-31 18:23
标题:
大学生救人受傷后与学校对簿公堂 学校拒協商解决
x湖南师范大学学生易亮在校英勇救人受伤,湖南师范大学法务处刘兴树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此种论调招致了网友的一致痛批,21世纪教易亮的代理律师胡勇平还告诉记者,在该案中易亮事件争议的焦点在于两个地方:其一在于对于前者,学校拒不承认,与易亮同去的同学关于第二点,侵权法方面专家、华东政法大学目前,此事仍陷入僵局,学校和彭凯坚决否认网友老狼:我个人觉得,湖南师大拒绝协商要网友索洛:援助易亮,就是援助整个社会的道网友哎呀呀:易亮见义勇为的事实已经毫无争网友啊来:湖南师大的这种行为,不仅彻底伤
x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易亮在校英勇救人受伤,最终却被迫与学校对簿公堂,本报9月12日报道此事后,引发熱议。陷入舆论中心的易亮对记者表示:“因为伤得太深,已心力交瘁,希望能早日收场”。而湖南师范大学校方仍拒绝协商解决,坚持要用法律手段解决此事,该校宣传部部长粟用湘表示:“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聽候法院的判决。”
【驳斥】 “以自考生作托词站不住脚”
湖南师范大学法务处刘兴树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易亮是自考生,不具有湖南师大的学籍,无法享受学校公费医疗的待遇,而且出事的地点是在校外的租房(注:实為学校租的自考生宿舍楼),学校对他不需承担责任。
此种论调招致了网友的一致痛批,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時表示,易亮虽是自考生,但校方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自考辅导班虽然以二级学院名义举办,但二级学院不是独立法人,仍隶属于学校,因此学校对于自考輔导班的学生应当负有责任。“学校既然承认了自考辅导班的存在,那么办班的學院实际上就是获得了学校的授权。因此,不论是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学生,一旦在校期间发生了安全事故,校方都应负责。”熊丙奇说。
易亮的代理律师胡勇平还告诉记者,在该案中,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还存在间接侵权的嫌疑。“比方说那栋宿舍樓的楼顶应该要上鎖,学生是不能随便上去的,学校这个安全保障的义务就没履行到位。易亮生活在学校里,他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该是不受侵犯的。”
【建议】 “通过协商解决更合适”
易亮事件争议的焦点在于两个地方:其一在于易亮是否受班主任李晓荣委派前去探望同学张毅;其二易亮因救人而受伤,学校是否应该负责。
对于前者,学校拒不承认,与易亮同去的同学彭凱后来也表示否认,不過学校和彭凯的此举被易亮家人斥为“做伪证”,目前正等待法院的终审判决,彭凯也明确拒绝记者采访。
关于第二点,侵權法方面专家、华东政法大學法律学院副教授孙维飞认为,判断校方是否对易亮负有责任的關键不在于易亮的学籍问题,而是校方在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对于成年学生易亮而言,即便他是全日制学生,校方对他的责任也不是無条件的。只有当学校在张毅的跳楼过程中存在过错时,他们才需要对救人者易亮承担连带责任。”孙维飞建议,这件事通过协商解决可能更为合适。
目前,此事仍陷入僵局,学校和彭凯坚决否认派易亮看望张毅,易亮則表示是班主任所派。因此,法院曾希望湖南师大与易亮通过协商解决此事,但遭到师大的断然拒绝。
网友观点
援助易亮就是援助社会道德
本报的报道成为网络热点后,廣大网友就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老狼:我个人觉得,湖南师大拒绝协商要求对簿公堂,应该是早就指使好彭凯及其他同学做伪证了。彭凯作为第一证人,他如果坚决做伪证,法院的审判肯定会对易亮不利。但疑点在于,如果不是学校派遣或彭凯要求,易亮怎么恰恰出现在现场,而且还会做出接人的动作?不管审理结果如何,易亮救人已成事实,所以纵然师大胜诉,也只是在法律上找到了一块道德遮羞布而已。
网友索洛:援助易亮,就是援助整个社会的道德,脆弱的社会道德已经禁不起折腾了,学校,是不是应该要带个头?
网友哎呀呀:易亮见义勇为的事实已经毫无争议了。这样一个英雄不能成为社会的弃儿。如果英雄都被遗弃了,那就是我们整个社会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
网友啊来:湖南师大的这种行为,不仅彻底伤害了易亮,也将彻底伤害现在所有正在就读的湖南师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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