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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微博通缉“女贼”,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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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15:16: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本是新店开业大喜的日子,谁想到却招来了昨天中午11点11分,新浪网友“勤奋的天记者随后联系了这名网友。该网友自称一家专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这家扬州特产店,叶先“不到10秒钟,这个女的就‘拿’走了一沓叶先生调出了事发时店里的监控录像。录像显店中央位置,四处张望。17:01:25时从监控录像上看到,这时店中婴儿车里的婴儿大约过了一小时后,叶先生才在婴儿床旁边发“看这名女子的打扮和她骑的车,很有可能是“从发现皮包到‘拿’走钱,前后只花了10叶先生表示,虽然他已经报警了,不过他希望被盗的叶先生一边积极配合警方搜集线索,一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悦表示,叶先生徐悦认为,如果叶先生真想在网上“通缉”这不过,也有法律人士认为,叶先生在掌握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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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是新店开业大喜的日子,谁想到却招来了一名顺手牵羊的“女顾客”。昨天,国庆路一家店铺老板在微博上发出“通缉令”捉拿女贼。微博还贴出了“女顾客”的摄像截屏照,引来很多网友围观。对于这种做法,法律人士认为,雖然该女子做法涉嫌犯罪,老板微博通缉的做法情有可原,但因为涉及个人隐私等,市民切勿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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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主微博通缉“女顾客”
  随文配发一张“拿”钱截屏
  昨天中午11点11分,新浪网友“勤奋的天天他爹”发出一条微博,配文仅两个字“小偷”,随文配发了一张女子的照片。随后,记者看到前一条微博上写着:“我是国庆路一个体(户),近日我店里被盗三万余元,监控拍下该女盗窃全过程,能蛮(麻)烦您帮忙找下这個女贼吗,看有没有人能认出,数额太大,赚钱不容易啊。”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名网友。该网友自称一家专卖扬州三把刀的店铺老板,姓叶,老家南京,在国慶路上开店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国庆路上人来人往,每天都有很多人,但我们店里从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叶先生告诉记者,谁知道前两天店里卻遭到盗贼光顾,光天化日之下順手牵走了他皮包里面的貨款30000多元。“我虽然后来报警了,但心里面着急,希望发动网友一同‘人肉’这名女贼。”叶先生表示,报完警之后,他就将“女顾客”“拿”钱的视频截屏照发到了网上,希望更多的网友来帮忙,一同寻找。“毕竟这一笔钱数额不小,我可是要半年多才能赚回来啊。”
  2
  店里监控录像显示
  “女顾客”10秒顺走包中钱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这家扬州特产店,叶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女顾客”顺手牵羊的整个过程。
  “不到10秒钟,这个女的就‘拿’走了一沓钱。”叶先生回忆,9月10日,他刚将老店隔壁的店铺盘下来,在里面整理货物。“因為那原先是一家服装店,有一些尾货没有销完。”下午5点钟,一名30多岁的“女顾客”走进新店,试了试一件衣服,然后出门停了两步又折回老店。叶先生表示,因为当天这家新店刚开,他忙于打理这边的货物,没有注意这名“女顾客”出门后又折回老店。两店之间只隔一道墙,中间有一个小门,他一般是过几分钟就到老店看一下。“总共也就1分钟不到的时间,没想到她就把钱拿走了。”
  叶先生调出了事发时店里的监控录像。录像顯示当日17:01:15时,一名女子从店外折回,手里拿着一个该店卖的按摩锤敲打着,然后走到了
  店中央位置,四处张望。17:01:25时,这名女子好像发现了店里椅子上的皮包,随后她往门口看了两眼。到17:01:35时,这名女子已经跑到皮包旁,拿出里面一个小皮包,将一沓錢塞进了腹部,并且又重新走到店中央了。整个“拿”钱的过程,仅10秒时间。
  从监控录像上看到,这时店中婴儿车里的婴儿突然哭闹,等到叶先生爱人听到小孩哭声,出来抱小孩时,该女子已經站在店中央,手上又重新拿起原先的按摩锤。随后叶先生也過来看小孩,此时,这名女子放下按摩锤,走出店外。
  大约过了一小时后,叶先生才在婴儿床旁邊发现,皮包里面的笔记本落在了外面,他这才发现皮包里面的钱被人拿了。
  3
  店主分析“女顾客”本地人
  很有可能是“惯偷”
  “看这名女子的打扮和她骑的车,很有可能是本地人。”叶先生指著照片说。记者也看到,视频中这名女子上身穿一件深绿色针织开衫,下身穿一条前白后黑的裤子,脚上穿着黑色高跟鞋。“从装束上看,不像是游客,很像扬州人的打扮。”叶先生指出,这名女子是骑电动车来的,外地游客不可能骑电动车。“她出門时,还问了我一句,刚刚试的衣服能便宜不?”
  “从发现皮包到‘拿’走钱,前后只花了10秒。”叶先生表示,从这名女子娴熟的手法看,很有可能是惯偷。他介绍,周边有店铺最近也失窃过,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名女子所为。叶先生打趣道,“如果当时睡在婴儿床上的儿子早点叫,可能就不会被她得逞了。”
  葉先生表示,虽然他已经报警了,不过他希望更多的市民和网友看到信息之后,能提供线索。“谁能帮我捉到这个贼,或者提供线索,我会给予重奖。”
  记者从警方了解,目前此案正在侦破过程中,如果市民有线索也可以向警方提供。
  【记者追问】
  “微博通緝令”是否合法?
  法律工作者给出正反两种觀点
  被盗的叶先生一边积极配合警方搜集线索,一边在微博上发出了“通缉”“女顾客”的照片,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江蘇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悦表示,叶先生急于寻找这名顺手牵羊的“女顾客”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在公安機关还没有认定这名“女顾客”是嫌疑人的情况下,这种行为有可能涉及名誉權的问题。同时,他还认为,即便是公安机关已经认定这名女顾客是嫌疑人,叶先生也没有权力发布“女顾客”个人信息,而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发布。“市民遇到此类情况,还是不要效仿。”
  徐悦认为,如果叶先生真想在网上“通缉”这名女“女顾客”,在涉及其个人隐私的部分应当采用匿名、化名或者遮头像等方式保护他人隐私。
  不过,也有法律人士认为,叶先生在掌握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将涉嫌偷窃的嫌疑人在网上公布,是维护自己的权益,主观上不存在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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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31 15:16:4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有了视频监控,完全可以确认小偷的犯罪事实。既然是可以确认的事实,作为受害人店主就应该是可以公开监控的。这样可以也可以增加有作案动机的人的作案顾虑,可以降低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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